关于广东省社工与志愿者合作促进会 2022年度评先评优的通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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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广东省社工与志愿者合作促进会
2022年度评先评优的通知

为打造社工与志愿者更好、更优的合作平台,做好社志会制度化、规范化建设等工作,社志会决定开展2022年度评先评优工作,评选出“突出贡献”“先进工作者”“先进工作单位”的称号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01评选对象广东省社工与志愿者合作促进会全体成员,包含:副会长、理事、会员(含个人、单位)、监事。

02奖项名称及名额
1.广东省社工与志愿者合作促进会2022年度突出贡献(个人&单位,共5个名额);
2.广东省社工与志愿者合作促进会2022年度先进工作者、先进工作单位(个人&单位,共15个名额)。

03评选标准
(一)突出贡献
1.遵守宪法、法律、法规和国家政策,遵守社会道德风尚,遵循社会工作专业理念和价值伦理,联动社会力量、整合社会资源,为社工机构、志愿组织的专业服务提供咨询指导、为社工与志愿者合作服务提供科学评估,在推动全国或全省社工与志愿者服务工作事业科学化、规范化、专业化建设做出了突出贡献。
2.从事公益性、社会工作及志愿服务,开展社工与志愿服务的理论研究和本土化实践,有一定的成就和社会影响力。
3.工作成绩显著。拥护社志会的章程,执行本会的决议,维护本会的合法权益,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,对本会推动广东省社会工作与志愿服务发展做出突出贡献。
4.为防疫防控工作作出突出贡献。在疫情常态化的形势下,积极配合国家的防疫工作,组织相关服务、链接相关资源、搭建防疫支持网络,为防疫防控工作作出突出贡献,受到政府以及社会的认可。

(二)先进工作者(先进工作单位)
1.热爱祖国,拥护党的领导,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自觉践行“奉献、友爱、互助、进步”的志愿服务精神,思想品德高尚,遵守国家法律法规,无违法违纪行为。
2.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、奉献意识和团队精神,积极致力于各种形式的志愿服务活动,在社会服务、公益服务中表现突出,在引领社会文明风尚中发挥重大影响。
3.拥护社志会的章程,执行本会的决议,维护本会的合法权益,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,在本会推动广东省社会工作与志愿服务发展中具有先进性特征。

04评选原则及方式
(一)评选原则
1.此次评选坚持民主的原则,社志会全体成员包含:副会长、理事、会员(含个人、单位)、监事均可填报申请表进行评选;评选小组由社志会负责人组成,负责此次评选工作。
2.坚持公正、公开的原则,以数据和主要事迹为依据,实现评选工作的数据化、程序化、科学化。

(二)评选方式
采取自荐或推荐方式。由申请者填写《广东省社工与志愿者合作促进会2022年度评先评优申请表》(个人或单位),并于2023年2月24日前将申请表(见附件一、二)、若有获奖证明则需提供佐证材料(pdf格式或者jpg格式)发送至社志会邮箱(sgzyzcjh@163.com),逾期不予受理。

愿创志愿风尚,致力服务社群!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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